主旨: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申請通知。 說明: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學助理申請,已開始受理,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1.請申請教師於9月20日(五)前,將教學助理申請資料(紙本及電子檔)繳至各學院(中心)。
2.教學助理申請相關表件請參閱教資中心網站 【教學助理】→【表單下載】
3.申請教學助理時需注意相關事項:
(1)各單位申請教學助理時,請依各單位教學助理配額人數,並留意申請之學生是否已列入本學期不得申請之名單中。
(2)每位教學助理只限一位指導教師,學生不得同時兼任不同教師的TA;每位教學助理只限一種身份,請申請教學助理之教師務必留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