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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113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申請通知。 1.請申請教師於114年2月27日(四)前,將教學助理申請資料(紙本及電子檔)繳至各學院(中心)。 2.教學助理申請相關表件請參閱教資中心網站tlcenter.hdut.edu.tw【教學助理】→【表單下載】 3.申請教學助理時需注意相關事項: (1)各單位申請教學助理時,請依各單位教學助理配額人數,並留意申請之學生是否已列入本學期不得申請之名單中。 (2)每位教學助理只限一位指導教師,學生不得同時兼任不同教師的TA;每位教學助理只限一種身份,請申請教學助理之教師務必留意。 |